钢结构厂房施工内容范围
1、钢结构厂房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范围:
(1)主厂房结构刚架、暖通设备平台、检修马道,包括所有柱、梁、吊挂梁、支撑、拉杆、连接件、屋面设备支撑体系、螺栓、配件、涂料等。

(2)外墙围护结构,包括外墙板、支撑、保温层、门窗及其附件、落地玻璃窗(玻璃幕墙)、连接件、配件、涂料等。
(3)屋面围护结构,包括檩条、支撑、屋面板、保温层、连接件、配件、涂料等,也包括屋面开空及其附件如加强框、密封装置、风管固定拉杆固定点等,天沟内表面也需保温。
(4)屋面防雷系统,包括与接地系统的联结。
(5)雨水管道,包括管道(UPVC)、管件、支吊架等,并负责接至室外雨水井。
(6)主柱、梁、支撑等结构件的防火涂料。
(7)室外旋转楼梯,马道爬梯。
(8)女儿墙可按建筑物东侧面和北侧面设置考虑。
(9)提供地脚螺栓,并与土建专业协调,在混凝土浇筑前,检查并复核其定位的准确性。
2、钢结构厂房施工详细工作内容,请按照以下所列图纸及说明
钢结构厂房结构部分:
(1)设计说明、图纸目录及焊缝连接图例
(2)基础平面布置图
(3)基础详图
(4)地脚螺栓平面布置图
(5)刚架平面布置图。本图需钢构公司以此为基础进行优化设计。
(6)GJ—1、2拼装图
(7)刚架节点图(
(8)屋面支撑平面布置图
(9)钢平台平面布置图
(10)钢平台节点详图
(11)马道平面及吊点布置图。取消A-B。
(12)马道局部大样及详图
钢构厂房建筑部分:
(1)首页图
(2)平面图
(3)剖面图
(4)立面图
(5)地面平面图
(6)屋面平面图
(7)马道平面图
(8)厕所,厨房平面放大图
(9)吊顶平面图(留洞镜像图)
(10)室内隔墙,隔断立面示意图
3、钢构公司对钢结构厂房原设计进行优化后,应能 :
(1)达到结构件应有的承载要求,满足原设计的所有功能。如因优化设计而影响机电暖通等专业的管道、线路、桥架、设备、支吊架等的安装,钢构公司应增加二次梁,以满足所需的承载要求(以原设计图纸上所注明或隐含的承载要求)。
(2)通过原设计院的审核;如自行设计出图,须具备设计资质,并能使优化后的设计通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。有关费用自行承担。
(3)所有优化后的设计及产品应能通过FM认证。如发生费用,由钢构公司自行承担。
(4)如因优化设计所产生的设计审核、审查等费用,一概由钢构公司承担。